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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努力
转眼工作已经三年零两个月了,日复一日地像学生一样翻译无穷无尽的稿子,有心得,有进步,更多的却是倾慕不已和自愧弗如。
今天拿到一篇稿子,领导说有点长但不难,要我今出。急吼吼到快下班才翻完,领导问:不难吧?我说:难,句子有点长,逻辑也不好理解。领导说:还要继续努力啊!
的确,还要继续努力啊!办公室里高山仰止的大牛人太多了,玩命追还是只能望其项背,稿子总被改成大花脸,还不得不心悦诚服;有的牛人(特指某位崔姓女生)在抛弃我社另投高明后,还时常被人念叨说,她翻得可真是好啊;比我们晚入社的新人更是后浪推前浪,搞得我们都要死在沙滩上(最后一句是违心的,只是客气一下,你们不必当真)。
简单总结一下,翻译这活看着简单,但是干一年,三年,五年,十年,真是不一样!唉,比不过人家就跟自己比吧。
小J的幸福
奥运期间小J假公务之便偶得男友一枚,众人发挥八卦天性从各个角度对事件进行了Investigative reporting, Roundup和News analysis,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年龄层的受众开展直播滚动式报道,一时间办公室人声鼎沸笑语盈盈,整个礼拜都翻不好稿子,也算是这桩喜事的side effect吧。
今天下午下班和同事在门口碰见了小J的男友小G,只见来者:身高八尺有余,目光炯炯,天庭饱满,气度不凡,颇具阳刚之气,跟我想象中的二郎神、杨逍、小李飞刀都有几分神似,怎一个帅字了得!(此处删去花痴的外貌描写928字)
帅哥小G热情大方地与我们逐一握手,然后开车送一脸幸福小鸟依人的小J回家。小J啊小J,你也有今天!啥也不说了,就跟你俩说一句话:
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不是生与死的距离,不是时间的距离,也不是空间的距离。而是我想问你俩何时良心发现请我们吃饭,还要通过博客告诉你!
刘翔:如果我是你,走也要走完那110米
1968年的墨西哥城奥运会上,参加男子马拉松比赛的阿赫瓦里中途被挤倒又遭踩踏。他拖着受伤的膝盖和脱臼的肩膀凭着惊人的毅力坚持跑完了全程。赛后他掷地有声的宣言也成就了奥林匹克史上一段永恒的经典。“我的祖国把我从7000英里外送到这里,不是让我开始比赛,而是要我完成比赛。”
刘翔,我们都知道你这四年付出了巨大的努力,也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伤痛,尤其在13亿人乃至全世界的关注下,面对的压力定是凡人无法想象的。那么,这些是否都成为你临阵退缩的理由?当你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踏上祖国的奥运赛道的时候,为什么你就不能拿出阿赫瓦里所体现的体育精神,完成这次比赛,赢得世人的尊重?
夺得金牌无疑是刘翔此次参赛的目的,也是举国期盼的美满结局。但世事不能皆如人意,小将罗伯斯今年的突出表现,令身边大部分人都已经做好刘翔不能夺冠甚至无缘决赛的准备,唯一不能接受这个结果的大概只有刘翔和“体育机器”的某些官员而已。每届奥运会都有不少优秀运动员饮恨赛场,杜丽、程菲、朱启南,还有我国的友好运动员埃蒙斯,都先后由于种种原因痛失金牌,但是他们没有输得像你这么窝囊,没有在“未出师”的时候就举出白旗,这关键的“临门一脚”,怎么有点国足的臭味。
如果我是你,我走也要走完那110米。我们可以理解腿脚上的疾病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,但退赛的这个决定,实在“太不爷们”。即使在你旧伤复发的情况下,110米也许不是11秒就能完成,而是需要20秒,1分钟,甚至更长的时间。但这样的1分钟将在世界面前宣告中国人的人格尊严和奥林匹克真正的精神:不是金牌,不是“更高、更快、更强”,而是积极参与和坚持到底。这不仅仅事关中国人的面子,也是给自己多年的苦练一个交待,给拿你当作偶像的年轻人一个交待。
刘翔,最后想对你说,奥运会的失利是你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,我们永远可以从失败和错误中学到更多,让自己的人格更完整,人生更辉煌。希望你可以尽快振作,正视失败,战胜自己,即使不是在田径场上,也一样能绽放出动人的光彩。
从今天开始变身收纳达人
小时候最羞愧的事情,莫过于发现同桌男生的书桌比我整齐一百倍,然后被班主任教育要向他学习。虽然我一直自诩是“洁而不整”,但是也有过因为抽屉太乱,把一袋营养奶忘在角落一个多礼拜,变质到膨胀才发现的辉煌历史。后来我把那袋奶小心翼翼地拿出校门,放在了一辆小轿车的前轮下面,然后躲到一旁等司机启动,直到看到奶花与臭气四溅的瞬间,才得意地回家。
昨晚偶然看到一个视频,这里,这个视频的开头恰如其分地刻画了我的衣柜当时的景象。于是我今天早上心血来潮地把所有衣服拿出来如法炮制,花了我好多功夫,搞得腰酸背痛,终于大功告成。
决定从今天开始变身收纳达人,先从凌乱的书桌和梳妆台开始,有收纳窍门的同志们请踊跃发言,一经采用,必有奖励。
迷失于翻译(转载)
我同学 Longman曾想做一件事,就是将英汉词典反过来,变成汉英字典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好多时候,我们做汉英字典,是用一种中国式的方式在转换概念,而忘记了同一个概念在英文中有一个绝佳的对应。以英汉词典的思维做汉英,这是逆向思维,倒符合Longman打牌把分数全部扣底的气质。从辞典编纂角度来看,确属可取思路。当时我不是很能理解他这么做的必要性,随着实践的增多,越来越深切体会到有这么做的必要。
好多英文地道说法,汉英辞典里怕是找不到的。比如说一个女子装扮俗艳,化妆化得很浓,脸上涂脂抹粉,口红涂得像个大猩猩,翻译过来还挺啰嗦,但是英文有现成说法:
She was rouged heavily.
还有个说法,更挖苦一些:She was all painted. 是的,就像老黄瓜刷绿漆一样“paint”了一通,这样的说法多生动!看过了你会觉得很简单,可是我就不会想到会这么去说。
如果在做汉英字典的时候,吸收了英文的这些说法,将“浓妆艳抹”的译文增加“heavily rouged”,“painted”这些条目,这立马就不一样了。
再比如说人血统,我们从中文去思考英文的译文,常会联想到ancestry, origin, lineage等,但是恐怕很难想到也可以这么说:
These people were mostly Chinese extraction. 这些人多半是中国血统。
大家翻看汉英辞典的话,恐怕不大容易找到这类的说法。
还有,“狗血喷头”怎么说?我倒是看到一个有趣的例子,说一个老处女,因为嫁不出去,心中充满怨恨,老是拿别人家的小孩出气。其英文是:
She constantly vented her spinsterly spleen at those poor children.
因此,反过来看,可以说狗血喷头是vent someone’s spleen. 比如一个当官的把下属骂得狗血喷头,我想可不可以说 vent his bureaucratic spleen. 妻子醋意大发,把老公骂得狗血喷了一头,可以说she vented her jealous spleen?
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。由于英文表达的这些微妙,英文单词的繁杂和微妙,我觉得一般情况下,还是不要去碰文学翻译的汉译英(或其它外文),这是个没有前途的事业,除非你像杨宪益那样娶了个母语为英语的夫人,联手来做。我曾经傻傻地翻译过一些中国诗歌,也被采用了一些,甚至有一些会入选Anthology, 但后觉这事不能继续下去,水平不够,浪费时间。同理,再牛的汉学家,也会有自知之明,不去做外译中。
中国的文学走不出去,或是走出去影响力不够大,不是中国翻译不够努力,而是以非中文语言为母语的翻译还没有大批量产生,或是其兴趣尚未到达中国这种程度。中国翻译,即便译学博导,让他去汉翻英,外人看了一定还会捉到很多虫子。我们看外国人写的中文,有的确实已经很高明了,叫一般中国人自惭形秽,但是冷不丁你会逮着一两处在上下文中显得十分突兀的说法来,使得前后行文很不连贯。
如果这个问题放大了去看,为什么中国五千年历史中那么多优美传说、故事、神话,作为原型也好,作为故事本身也好,总也走不出去,而美国拍《花木兰》花木兰红,拍《功夫熊猫》熊猫火?是我军无能,还是匪军太狡猾?我想都不是。是只有他们自己引进的,才会知道目标受众的需要。我们很难知道,很难做到和他们波长一致。小到上文所说的遣词造句,大到幽默的口味,大家的差异和太平洋一样长阔高深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惭愧的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现在的自知之明是,连英译中都做不好,理解错误有之,表达不畅有之,文字不雅更有之。无论中文英文,都是博大精深啊~向牛人们跪拜一百遍~~
给中国的一封情书
斯蒂芬森导演说,《功夫熊猫》是献给中国的“一封情书”。 作这封情书的人果真是花了不少心思,看得我们脸红耳热,感动不已,还要细细回味。
情书一般要有一定的时间跨度,好比“当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……”,那时中国还是只老乌龟,武功盖世,厉害得紧,就是有点迂腐,一根筋。后来中国结束了封建王朝,变成小浣熊师傅,搞起民主政治绝学“无极拈花指”,还搞了什么五权分立(严重疑似Furious Five),可惜内心太过善良软弱,在面对凶残的小日本时犯了含糊。最后熊猫横空出世,挺身而出,助了民国师傅一臂之力,不但能“用屁股坐死”日本,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“无极拈花指”,最后把想夺我们地盘的太郎同志人道毁灭了(其实应该没有死,不然好莱坞如何拍续集,也不符合和谐世界的大好形势)。
结尾非常有那么点意思,世界和谐了,国共合作了,台湾是不是要回归了?老乌龟仙逝的时候带走了桃树上所有的桃子和桃花,之前小浣熊种了桃核,却到最后才发芽的小的苗苗又象征什么?是中国“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”的希望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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